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11********00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302刑初38号 |
案号 |
(2021)皖0302执16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汪涛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24日起至2021年10月23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二、被告人汪波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三、对被告人汪涛的违法所得3500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