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蚌埠华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09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323民初1136号 |
案号 |
(2020)皖0323执恢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固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桂良、张翠华偿还原告王桂芹借款本金30万元及2016年6月21日至2018年5月20日的利息8.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张桂良、张翠华继续按月利率2%支付原告王桂芹借款利息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三、被告王飞、蚌埠华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第一、二项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王桂芹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935元,张桂良、张翠华、王飞、蚌埠华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3485元,王桂芹负担4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固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23070901533P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老连城窑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