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蚌埠华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09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323民初1136号
案号
(2020)皖0323执恢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固镇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桂良、张翠华偿还原告王桂芹借款本金30万元及2016年6月21日至2018年5月20日的利息8.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张桂良、张翠华继续按月利率2%支付原告王桂芹借款利息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三、被告王飞、蚌埠华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第一、二项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王桂芹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935元,张桂良、张翠华、王飞、蚌埠华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3485元,王桂芹负担4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固镇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1-08
发布时间
2020-0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23070901533P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老连城窑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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