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江县天蓬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59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0622民初396号 |
案号 |
(2017)赣0622执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余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徐文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江县支行偿付借款本金人民币950000元及至2016年4月5日的利息144863.73元,以上合计1094863.73元,并向原告支付自2016年4月6日起至偿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未归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浮50%的标准计算); 被告徐建鑫、余江县天蓬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江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653.78元,减半收取7326.89元由被告徐文芳、徐建鑫、余江县天蓬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余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7-03-01 |
发布时间 |
2017-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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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建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622685987150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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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冠锦城牡丹苑135-1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