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卡蒙斯国际酒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44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684民初1909号 |
案号 |
(2016)苏0684执16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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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卡蒙斯国际酒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施菊香劳务款人民币4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由被告江苏卡蒙斯国际酒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7-08 |
发布时间 |
2017-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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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俞益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海门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海门市海门港大达路21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