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澳轲莱印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02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621民初8543号
案号
(2019)苏0621执26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澳轲莱印染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南通斐尔机械有限公司货款36.8万元,分期履行:第一期给付原告20万元,由人民法院从保全的被告账户中直接扣划,另外三期分别于2019年7月15日前给付原告5.6万元,于2019年10月15日前给付原告5.6万元,于2020年1月15日前给付原告5.6万元,二、碳素纤维磨毛机1台由原告南通斐尔机械有限公司自行拉回,被告江苏澳轲莱印染有限公司确保设备的完整性。三、如被告江苏澳轲莱印染有限公司按期履行,则原告南通斐尔机械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如被告江苏澳轲莱印染有限公司不按期履行,则原告有权以货款36.8万元以及违约金5万元为标的总额,扣除签订本协议后被告已履行部分,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8824元,减半收取4412元,保全费3032元,合计7434元,由原告南通斐尔机械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7-23
发布时间
2020-0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沈雪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210602443223
登记机关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立发大道与常安路交汇处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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