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蚌埠市双利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28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怀民二初字第00462号
案号
(2016)皖0321执3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阮锃亮给付原告蚌埠市宝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怀远分公司货款540000元及利息(从2013年5月1日起计息,按照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被告蚌埠市双利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523元,减半收取5762元,由被告阮锃亮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6-02-29
发布时间
2016-08-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正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00728511284Q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大庆路4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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