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省农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47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江宁商初字第00643号 |
案号 |
(2016)苏0115执33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省农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阴市远大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偿还351528元及利息(以351528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从2014年5月30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二、驳回原告江阴市远大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7170元,减半收取3585元,诉讼保全费3020元,合计6605元,由被告江苏省农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江阴市远大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垫付,被告江苏省农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给付上述款项时应加付此垫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7-06 |
发布时间 |
2016-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庆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兴民南路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