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盐城市云瑞装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38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都民初字第1755号
案号
(2016)苏0903执14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陆瑞祥偿还原告耿珑榕借款人民币70万元,并从2014年5月15日至实际还款之止承担利息(其中30万元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40万元借款按年息24%计算利息),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盐城市云瑞装饰有限公司对上述4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耿珑榕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720元,公告费600元,财产保全费4980元,合计人民币18300元,由被告陆瑞祥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6-06-23
发布时间
2016-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陆瑞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解放南路西侧158号二楼202、203室(C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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