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盐城市云瑞装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38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都民初字第1755号 |
案号 |
(2016)苏0903执14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陆瑞祥偿还原告耿珑榕借款人民币70万元,并从2014年5月15日至实际还款之止承担利息(其中30万元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40万元借款按年息24%计算利息),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盐城市云瑞装饰有限公司对上述4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耿珑榕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720元,公告费600元,财产保全费4980元,合计人民币18300元,由被告陆瑞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6-23 |
发布时间 |
2016-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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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陆瑞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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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解放南路西侧158号二楼202、203室(CN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