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国宇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9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淮民二初字第00216号 |
案号 |
(2016)皖06执1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国宇置业有限公司、王振国、王翠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卢瑞颖借款本金2672.02万元及其利息(自2014年6月10日起以2672.02万元为基数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淮北市亿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振国、王翠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卢瑞颖借款本金449万元及其利息(自2014年6月10日起以449万元为基数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 上述两项借款利息结算时应扣除已付利息201.5248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4-13 |
发布时间 |
2016-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振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600564978266G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北相阳路西新城国际11幢21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