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叁和光电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1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81民初2432号 |
案号 |
(2019)苏0681执29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叁和光电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货款1597300元及利息(分别以1157300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7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44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7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958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9176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8958202565,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8-16 |
发布时间 |
2020-0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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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倪建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1081511549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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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启东市南阳镇工业园区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