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东台市健舒户外家具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40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621民初3847号
案号
(2019)苏0621执30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夏小燕、李亚栋给付原告朱朝宝借款本金100000元。二、被告夏小燕、李亚栋给付原告朱朝宝借款利息(以100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6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二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上述一、二两项款项,被告夏小燕、李亚栋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履行完毕。三、被告东台市健舒户外家具有限公司对被告夏小燕、李亚栋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诉讼保全费1120元,合计2270元,由被告夏小燕、李亚栋负担(被告夏小燕、李亚栋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直接向本院缴纳,户名:海安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海安营业部,账号:32050164713600000316)。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8958202565)。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8-26
发布时间
2020-0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夏小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813140444876
登记机关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东台市东台镇四灶社区工业集中区(江苏健舒电子器材有限公司经营性用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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