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库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20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高民二初字第295号 |
案号 |
(2018)冀0127执恢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南通库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石家庄工大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合同款3 264 000元及违约金288 211元,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 074元,保全费5 0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5-15 |
发布时间 |
2018-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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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顺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91772049111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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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兴路北、横三路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