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绿绿木门木线家俱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05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江宁民初字第04010号 |
案号 |
(2015)江宁执字第036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南京绿绿木门木线家俱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内向原告刘国勤支付补偿款1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175元、财产保全费170元,合计345元,由被告南京绿绿木门木线家俱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9-21 |
发布时间 |
2015-10-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声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双龙大道5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