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严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181********28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181民初7178号
案号
(2021)苏1181执31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丹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严杰尚欠原告刘军价款67768元,此款被告于2021年4月底前支付原告30000元,余款37768元于2021年12月底前付清;若被告有一期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法院执行。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此次纠纷一次性处理2终结。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48元,诉前财产保全费920元,合计1668元,由被告负担,此款于2021年12月底前一并支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7-06
发布时间
2021-10-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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