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泽高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10********29XU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502民初2521号
案号
(2019)赣0502执44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江苏泽高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中能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29700元及自2019年3月20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江西中能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的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34元,由被告江苏泽高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9-11-04
发布时间
2019-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8459692529X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高邮市三垛镇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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