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季玉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20********3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581民初12169号民事判决
案号
(2017)苏0581执9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殷喜龙、季玉兰应归还陈兆芹借款23万元,并支付以此为基数,自2016年10月27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2400元、保全费1770元,合计4170元,由殷喜龙、季玉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7-01-22
发布时间
2017-06-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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