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强力重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3********37XP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303民初2742号
案号
(2021)皖0303执恢2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恒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兴达典当有限公司当金300万元及利息,于2017年11月30日前偿还当金100万元,于2017年12月30日前偿还当金200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1月24日至当金全部偿还完毕止,按实际下欠款金额分段计算);二、被告吴延伟、吴延江、郭敏、毛波、吴洪清、安徽恒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强力重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对位于本市治淮路222号土地[皖(2016)蚌埠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906号]享有优先受偿权;四、案件受理费30960元,减半收取15480元,由被告安徽恒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支付上述第二笔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6-07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洪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2368206537XP
登记机关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经济开发区(经二路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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