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8********7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012民初3542号
案号
(2021)苏1012执19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朱江欠原告刘君成货款93000元,此款由被告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2万元,于2021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3万元,于2022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3万元,于2023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13000元及利息(利息以被告朱江实际欠付货款数额为本金,按年息10%自2019年12月24日起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被告朱江实际清偿的货款数额不再计入利息计算本金);二、若被告有任一期未能按约履行款项给付义务,原告可就上述未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其他无争议。上述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为1063元,由被告朱江承担,此款由被告于2020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3本调解协议经原、被告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17
发布时间
2021-1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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