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省鼎鑫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38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382民初8575号 |
案号 |
(2019)苏0382执6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省鼎鑫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长融金诺(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999324.95元、利息504883.3元,合计7504208.25元及逾期利息(自2016年3月22日起,以6999324.95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11.25%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t二、被告邳州市怀银食品有限公司、徐州汉御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蕊、王成友分别在8000000元范围内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t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t案件受理费64330元,由被告江苏省鼎鑫食品有限公司、邳州市怀银食品有限公司、徐州汉御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蕊、王成友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3-05 |
发布时间 |
2019-08-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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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82553849661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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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邳州市宿羊山镇枣泗路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