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海安平安车辆护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68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安民初字第014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1)安执字第014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海安平安车辆护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许文义借款440000元。 二、如被告海安平安车辆护理有限公司按期履行上述义务,则原告许文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海安平安车辆护理有限公司不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原告许文义有权以借款440000元及相应利息为标的额,扣除自本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已给付的部分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被告南通 市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德俊为被告海安平安车辆护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50元、保全2720元,合计7470元,由被告海安平安车辆护理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1-11-04 |
发布时间 |
2016-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小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217768813272 |
登记机关 |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海安县墩头镇西湖村10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