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19********12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81民初12439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12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无锡宇盛厨卫有限公司结欠黄依翎借款本金11719600元,利息1178350元(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该款由无锡宇盛厨卫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若无锡宇盛厨卫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则另应承担以117196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59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4594元,由无锡宇盛厨卫有限公司负担,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四、无锡美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无锡宇铭贸易有限公司、江阴惠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朗邦国际贸易无锡有限公司、朗邦厨卫(芜湖)有限公司、陈加兴、陈勇、许凤英、魏拥军、丁仕兴、丁勇、JASON CHEN、丁飞对无锡宇盛厨卫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对于无锡宇盛厨卫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义务,黄依翎有权对朗邦厨卫(芜湖)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及存货(详见抵押清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在20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2-20 |
发布时间 |
2019-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苏0281执125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2-20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30328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