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花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5********78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邳议民初字第00434号 |
案号 |
(2014)邳议执字第00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春成、花伟共同偿还原告吕勇借款本金15万元,于2014年9月1日前付清。 二、原告吕勇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捺印即生效。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2450元、保全费1270元,合计3720由原告吕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4-09-02 |
发布时间 |
2015-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