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汤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5********10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云商调初字第0175号 |
案号 |
(2013)云执字第007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2012年5月17日被告沈凤林欠原告借款本金215553.81元,贷款利息、罚息合计220054.80元,被告沈凤林于2012年6月20日向原告偿还借款30000元,于2012年8月20日前向原告偿还20000元,于2012年9月20日前将逾期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全部还清,之后仍按原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 二、原告为追索欠款支出的委托代理费3000元,由三被告承担。 三、如被告沈凤林未按上述第一、二项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有权立即申请执行上述全部欠款,执行阶段另行产生的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 四、被告汤涛、郑嘉雷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4600元,减半收取为230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3-05-31 |
发布时间 |
2015-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