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凤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3********139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泰兴商初字第00569号
案号
(2015)泰兴执字第038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5-09-14
发布时间
2016-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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