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红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5********140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邳官民初字第0119号
案号
(2015)邳官执字第004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邳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汤红梅给付原告王立廷货款5500元,于2015年4月30日前付清。如被告汤红梅未按约履行,则另加支付违约金1000元,原告王立廷可就未得款项及违约金1000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二、原告王立廷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邳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5-05-04
发布时间
2015-09-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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