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戴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4********16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洪刑初字第0454号 |
案号 |
(2020)苏1324执17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戴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3月19日起至2017年3月2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完毕。)二、被告人戴刚非法吸收存款未退还部分,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6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