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同和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1********178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623民初5758号 |
案号 |
(2019)皖1623执19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同和食品有限公司承认借款本金155万元及利息,保证于2019年5月1日前偿还55万元及利息, 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万元及利息(利息均自借款之日起至付清时止按月息10‰计算)。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2341元,减半收取6170.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江苏同和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0-09 |
发布时间 |
2019-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骆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8562868178C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