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81********1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新窑商初字第00183号
案号
(2015)新窑执字第001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许雷、白印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9984.43元及利息(计算至2014年3月4日为11743.04元,以后利息按合同约定年利率13.71%上浮50%即年利率20.565%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晁磊、白银辉、张大雨、许磊对上述第一项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新沂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5-03-25
发布时间
2015-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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