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03********22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03民初6280号 |
案号 |
(2021)皖0403执32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涛共欠原告平宁宁借款本金人民币25000元、利息10000元,合计35000元,被告苏涛自愿于2020年1月30日前偿还给原告平宁宁人民币20000元;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给原告平宁宁人民币15000元;原告平宁宁对此表示同意;二、若被告苏涛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以上付款义务,原告平宁宁有权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三、原、被告就本案中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原告平宁宁自愿负担300元,被告苏涛自愿负担350元。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