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苏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481********2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481民初1633号 |
案号 |
(2017)苏0481执31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苏军于2017年5月30日前支付原告沈金荣劳务工资款1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吴苏军负担,于2017年5月30日前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06-12 |
发布时间 |
2017-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