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尚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3********2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991民初1566号
案号
(2019)苏0991执4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尚坤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19370.06元、利息2249.67元、还款违约金3548.85(截止2017年11月24日),合计25168.58元;并支付从2017年11月25日起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及还款违约金(利息、还款违约金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4-25
发布时间
2019-04-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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