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中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67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205民初4234号 |
案号 |
(2021)苏0205执34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江苏中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余根荣245806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45806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1月1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二、无锡市伟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对江苏中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余根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73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8734元,由余根荣负担909元,江苏中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市伟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782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前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00576729072T |
登记机关 |
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新场村五组2幢三楼(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