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湾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1********L5X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192民初1668号 |
案号 |
(2021)苏0192执17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京湾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南京豪宁宾馆有限公司返还租赁意向金1000000元;4二、被告南京湾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南京豪宁宾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00元;三、驳回原告南京豪宁宾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5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2060元,由原告南京豪宁宾馆有限公司负担3394元,被告南京湾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866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四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5MA1R75L5X2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莫愁路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