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吉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5********3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3民初2569号 |
案号 |
(2021)苏1283执42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一致同意借款本息以59000元结账,此款被告朱吉祥保证自2021年6月起至8月止于每月月底前给付原告3000元,自2021年9月起于每月月底前给付原告4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二、如被告朱吉祥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原告李伯林有权以59000元中的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38元,减半收取计769元,由被告朱吉祥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2021年5月底前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时间 |
2021-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