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海安山河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22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21民初5444号 |
案号 |
(2019)苏0621执36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海安山河建材有限公司、冯晓强于2019年10月31日前共同归还原告冯跃华借款本金829600元、利息368039元。二、案件受理费15579元,减半收取7790元,由被告海安山河建材有限公司、冯晓强负担(已由原告冯跃华代垫,被告于2019年10月31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1-01 |
发布时间 |
2020-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冯晓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21582288402U |
登记机关 |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海安县海安镇通学桥村三十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