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缪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1********75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921民初3477号
案号
(2021)苏0921执22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响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缪林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叶响林借款48782元并承担其中本金为28782元借款的相应利息(自2013年7月17日起至该款偿还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谌东春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谌东春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缪林进行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叶响林负担45元、被告缪林负担48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响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1-02
发布时间
2021-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