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红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81********94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81民初1928号
案号
(2021)苏0381执46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沂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沈红亮欠王洪允2160元、王保伟5324元、王范振5384元、王新宽7075元、张文辉3482元、王志学1948元、王本云5244元、祝传贞1060元、祝传兵7226元、马昌河1940元、王洪新5788元、王洪成6576元、周中兴7281元、王建起5403元、王新全4536元,共计70427元,该款由沈红亮于2021年5月5日前支付14085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21128元,余款35214元于2022年1月30日3/3前付清;上述款项由沈红亮存入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吴开封,开户账号为6228480459706240874,开户行农行新沂市支行。二、如沈红亮未按期足额给付上述款项,王洪允等十五人均有权自沈红亮违约的次日起要求沈红亮支付尚欠全部欠款及违约金14085.4元。三、本案及其他十四案受理费共375元(已减半收取),由沈红亮负担,并随第一期案款支付。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沂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9-01
发布时间
2021-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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