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启东市晶鑫商砼管桩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6********50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门商初字第00077号 |
案号 |
(2021)苏0684执29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通张氏锌业有限公司结欠原告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00万元。该款被告南通张氏锌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底前还50万元,于2017年12月底前还80万元,于2018年12月底前还150万元,于2019年12月底前还100万元,于2020年12月底前还120万元。被告南通张氏锌业有限公司如有一期未按期足额归还,则原告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借款本息申请执行。借款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待借款本金还清后归还。二、被告张永军、启东市晶鑫商砼管桩有限公司、彭龙虎对被告南通张氏锌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原告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676元,减半收取2383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8838元,由被告南通张氏锌业有限公司负担。3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1-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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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金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1595625500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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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