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响水县振宏包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9********15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9民终888号
案号
(2021)苏0921执恢1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上诉人谢正明、原审被告响水县振宏包装有限公司共同向被上诉人章其春偿还货款355700元,此款于2019年4月15日前偿还100000元,同年5月15日前偿还100000元,余款155700元于同年6月15日前偿还完毕(上诉人谢正明、原审被告响水县振宏包装有限公司向被上诉人章其春支付该笔款项前,被上诉人章其春需向原审被告响水县振宏包装有限公司开具金额为495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上诉人谢正明、原审被告响水县振宏包装有限公司有权拒付剩余款项155700元)。二、一审案件受理费3328元,保全费2320元,合计5648元,由被上诉人章其春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656元,减半收取3328元,由上诉人谢正明负担。2三、如上诉人谢正明、原审原告响水县振宏包装有限公司有一期未能按上述第一条约定按期足额向被上诉人章其春履行还款义务,则被上诉人章其春有权按一审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响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谢正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217855501595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响水县陈家港镇立礼村(原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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