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井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2********08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682民初1303号 |
案号 |
(2021)苏0682执27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顾井明偿还原告季海燕借款本息合计75000元,此款分期履行:于2021年3月31日前给付10000元;自2021年4月起,分别于每月的月底前给付1400元,直至付清为止。二、若被告顾井明未按上述第一项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季2海燕有权自被告顾井明逾期之日起,就借款本息75000元中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被告顾井宏对上述第一、二项中被告顾井明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起纠纷一次性处理结束,双方无其他争议。五、上述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5元,由被告顾井明、顾井宏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两被告于2021年3月31日前一并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