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4********6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24民初2392号 |
案号 |
(2021)苏1324执43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飞同意偿还原告吴超借款本金50000元,分五期履行完毕,第一期于2021年6月8日前偿还10000元,第二第2页/共2页期于2022年6月8日前偿还10000元,第三期于2023年6月8日前偿还10000元,第四期于2024年6月8日前偿还10000元,第五期于2025年6月8日前偿还10000元。若被告周飞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则原告吴超有权以未履行的全部款项为标的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25元,由被告周飞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时间 |
2021-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