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阜宁县沪宁照明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9********208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923民初6717号 |
案号 |
(2021)苏0923执29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阜宁县沪宁照明有限公司分期偿还差欠原告范存华的货款69750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归还5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归还64750元。二、如被告阜宁县沪宁照明有限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一项约定的还款义务,则原告范存华有权就69750元的全部剩余部分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544元,减半收取77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阜宁县沪宁照明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以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23769125208N |
登记机关 |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阜宁县郭墅镇兴庄七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