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03********0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303刑初86号 |
案号 |
(2021)皖0303执24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黄斌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未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留置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留置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22日起至2031年9月2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二、依法追缴被告人黄斌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已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三、查封扣押在案的涉案房屋徐彩凤禹会区秀水二村小区12栋1单元904室、景文利禹会区万锦新城小区1栋1单元2003室、张月霞秀水二村小区12栋1单元704室、张士平万锦新城小区4栋1单元1703室、韩国胜万锦新城小区1栋1单元2603室,由查封扣押机关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四、责令被告人黄斌继续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20.83378万元,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14本院或者直接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