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花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481********3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481民初2797号 |
案号 |
(2021)苏0481执42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3被告花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沈席劳务报酬26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5元(已减半,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花伟负担,于给付履行款时一并支付。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溧阳市人民法院履行款缴纳账号:6232636100126639304,户名:溧阳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溧阳天目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