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0********44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81民初5373号 |
案号 |
(2021)苏0581执54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俊归还原告陈慕亭借款本息18.7万元,款由被告吴俊分期履行:2021年6月起至7月止每月月底前各给付5000元,2021年8月起至2023年4月止每月月底前各给付8000元,2023年5月底前给付9000元,款均由被告吴俊直接汇入原告下列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支行,户名:陈慕亭,账号:6228480402304436411)。二、如被告吴俊按期履行上述各期付款义务,则原告陈慕亭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吴俊逾期履行上述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吴俊对付款总额18.7万元的未履行部分一并履行并申请执行。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起发生法律效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20元,保全费1370元,合计3190元,由原告陈慕亭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