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20********44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81民初5373号
案号
(2021)苏0581执54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吴俊归还原告陈慕亭借款本息18.7万元,款由被告吴俊分期履行:2021年6月起至7月止每月月底前各给付5000元,2021年8月起至2023年4月止每月月底前各给付8000元,2023年5月底前给付9000元,款均由被告吴俊直接汇入原告下列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支行,户名:陈慕亭,账号:6228480402304436411)。二、如被告吴俊按期履行上述各期付款义务,则原告陈慕亭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吴俊逾期履行上述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吴俊对付款总额18.7万元的未履行部分一并履行并申请执行。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起发生法律效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20元,保全费1370元,合计3190元,由原告陈慕亭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9-07
发布时间
2021-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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