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戴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1********21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192民初6626号 |
案号 |
(2021)苏0192执1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一欠原告融资租赁费合计17万元,于2021年6月15日前支付3万元,2021年7月31日前付清余款(款项直接付至原告中国建设银行南京秦淮支行账户,账号:32050159413600001261)。如任一期款项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执行并主张违约金1万元。二、被告二对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对被告一名下苏a3w6d1车辆(车架号:—3—lbvky5104jsp81069)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付款义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本起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再无其他纠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850元,由二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二被告与第一期款项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