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凤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24********365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323民初3437号
案号
(2021)苏1323执30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朱凤雷、瞿烽于2021年6月5日前向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带归还借款本金49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49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0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按年利率11.745%计算,自2020年6月16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7.6175%计算);二、王春阳、泗阳鼎丰机械有限公司、陶伟、江苏苏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昝灵华、江苏正丰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对以上4朱凤雷、瞿烽本调解协议第一条确定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案件受理费56600元,减半收取计28300元,由朱凤雷、瞿烽、王春阳、泗阳鼎丰机械有限公司、陶伟、江苏苏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昝灵华、江苏正丰水产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7-07
发布时间
2021-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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