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牛国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02********2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902民初3076号 |
案号 |
(2021)苏0902执28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牛国芳偿还原告张汉彪借款本金27万元、利息10万元,合计37万元。此款被告牛国芳于2021年8月31日前偿还10万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偿还27万元。二、如被告牛国芳有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义务,则原告张汉彪可按37万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履行部分予以扣减)。三、本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原、被告双方余无瓜葛。案件受理费5350元,依法减半收取2675元,由被告牛国芳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牛国芳于2021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