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6********26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681刑初422号 |
案号 |
(2021)苏0681执34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沈斌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5年6月21日止。)二、责令被告人沈斌退缴赃款134310.40元,分别发还10被害人季美英119478.9元、李霞11000元、智聪芳2500元、杨艳玲331.5元、张士兰1000元。(上述财产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