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丹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22********46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304民初3128号 |
案号 |
(2021)皖0304执17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非婚生女王诗涵随原告王冬杰生活,被告任丹丹自2020年9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抚养费500元至王诗涵年满18周岁时止;二、被告任丹丹享有探望权,具体探望方式由原被告自行商量。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为100元,由原告王冬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8-25 |
发布时间 |
2021-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